256中文 - 耽美小说 - 最佳情人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84

分卷阅读284

    子脸都黑了,张嘴刚要说话,便听见一道男低音豁然开口道:“宋律师,不好意思,我女儿年纪小不懂事,说话没有分寸,还请你不要跟她一个小人一般见识啊。”

宋明一转头,原来是王律师来了,宋明显然认识王律师,看到人的那一刻,脸上带着激动

“王律师没行到会在这里见到您,原来她是您女儿啊,难怪小小年纪就生的如此聪慧伶俐、胆色过人,果然有其父必有其女啊”

王律师呵呵笑了笑,“宋律师谬赞了,这孩子性子野,跟泼猴似的,好在人还算上进,见我今天开庭,吵着闹着要来旁听学习。”

宋明听了这话,脸色一变,有些不自在地看着蒋芸道:“看来是我小看了蒋女士,竟然能请得动王律师出山,真是厉害啊。”

蒋芸其实对王律师一直不太了解,只知道是白谦熠推荐的人,待人十分和善,虽然人忙了些,但是该关照的地方他都会关照蒋芸,该怎么做,也会十分有耐心的讲解给蒋芸听,如今听宋明这么一说,这位王律师似乎是个十分了不起的人物。

回过头一想,白谦熠那样的人介绍的律师,即便是大有来头,似乎也理所当然了。

宋明这话褒贬不明,似乎还有点恼怒,觉得蒋芸好像骗了他似的,害得他出了糗,蒋芸也不多做解释,只冲着宋明轻轻笑了笑,这下更是让宋明作实了自己的想法。

这下即便宋明想多跟王律师攀谈几句,面上也觉得挂不住、待不下去了,匆匆几句道别,便跟着李伯山走开了。

李伯山也是个有眼力劲的,见宋明脸色不对,边走边问道:“怎么了,宋律师,听你话里的意思,那位王律师很厉害吗”

宋明没有多说,只道:“我最后再问你一句,你之前告诉我的那些全部都是实情吗还有没有什么地方隐瞒”

李伯山道:“这是当然,我把我所有的都告诉你了,绝不会再有一丝一毫的隐瞒”

宋明听了,哼笑一声道:“王律师确实挺厉害,听说他一生,还从来没有败诉过,不过这世上的事,本来就没有绝对”

李伯山听宋明这么说,立刻暗暗松了口气,他花这么多钱请的律师,自然不会是白花的。

五分钟后,正式开庭,宋明与王律师对立而坐,还自以为潇洒的朝王律师遥遥一拱手。

王律师没了之前的谦和,朝着宋明冷冷一笑,宋明嘴角的笑容有一丝龟裂,还以为自己花了眼,明明刚刚还一脸随和的人,怎么突然变得如此可怕。

只是容不得他多想,法官宣布开庭,蒋芸是原告,自然由她这边先开始。作者闲话:

第二零八章法庭对峙

书记员起立宣读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

审判长核对原告与被告的个人基本情况,李伯山倒是说得顺当,毕竟是在外做业务这么多年,大场面自然见过不少,蒋芸倒是有些紧张,磕磕巴巴介绍了自己的姓名和出生年月日。

一番章程上的询问之后,审判长让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理由。

蒋芸站起身的时候,双手都在发抖,她的紧张是所有人都看的出来的。

“蒋芸,放松点,万事有我,你照着念就好。”

王律师朝着蒋芸温和的笑了笑,手指敲了敲桌面上摆放的诉讼请求稿件。

蒋芸点了点头,深吸一口气,捏着拳头道:“审判长,审判员,我的诉讼请求是,第一,要求法院判令准予本人蒋芸与被告李伯山离婚;第二,婚生子女李刃,男,198x年11月22日出生,由原告蒋芸抚养”

蒋芸将诉讼请求念完,抬头视线看向审判长,“我与被告经朋友介绍,后来被告主动追求我,于是双方开始恋爱,8x年6月12日双方登记结婚,婚后公婆一直对我恶言相向,借故就家务琐事与我难堪,但因为我与被告人恩爱有加,所以一直忍气吞声,婚后第三年,被告人外出打工,我主动承担起照顾小孩与公婆的责任,去年十一月,我从被告人父母口中得知被告在外面有了女人,并生下一子,已年满六岁,之后被告主动承认,他与该女子在一起已长达八年之久,并且一直以夫妻的身份同居北京,我当时想到过离婚,但最终为了孩子,忍气吞声同意被告人不追求此事,希望被告能有所悔改,可是”

蒋芸说着,喉间哽咽,坐在下面的蒋一德看着女儿,眼里也是一片猩红,蒋老太太捏着帕子擦眼泪,嘴里小声念叨:“我女儿怎么就嫁给了这种人了”

“妈,别哭了,法官一定会为小妹主持公道的。”将军搂着老娘的肩柔声宽慰。

李刃抿了抿唇,如今想起来,他依然十分后悔,没有第一时间发现蒋芸的痛苦,以至于让她独自承受那么大的委屈,还是埋在心里无法诉说的那种。

“后来被告人的母亲和插足我家庭的第三者罗玲,二人主动找上门,当众对我辱骂羞辱、拳脚相向,威逼我与被告人离婚,致使我当场昏厥住院。”

“你胡说什么呢,我什么时候打你了”李老太太扶着栅栏冲蒋芸呵斥。

法官敲法锤提醒:“肃静”

李老太太没办法,只能住嘴,一双眼睛看着蒋芸,满满都是愤恨。

法官道:“原告继续。”

蒋芸吸了吸鼻涕,继续道:“然而被告人并未能站在我的立场为我着想,甚至说是我有意伤害婆婆与罗玲,并且他与罗玲的频繁亲密交往也对我造成了极大的精神痛苦,之后我与被告人多次发生口舌之争,我的精神难以承受,便带着儿子回了娘家,期间被告没有一次探望,年后正月初四,他带着自己的私生子来找我,并与我父亲发生冲突,甚至闹进公安局,当日我与被告提出离婚,被告也同意离婚,然而事后却又突然返反悔,到我起诉之前,他都没有一丝悔改之心,因此被告对我们已经没有任何夫妻、父子之情可言,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为了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尊严,保护儿子的健康成长,我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支持我的诉讼请求。”

审判长听了,问王律师:“原告委托人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吗”

王律师起身道:“我的当事人已经陈述了基本事实,我现在主要就被告人与罗女士之间的关系进行几点补充,第一,被告人与罗女士相识八年,双方子女已满六周岁,并且期间一直以夫妻身份同居,这已经构成事实重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