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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嗓门儿给自己壮胆,“哥,今天天气好,我就把被子床单都洗了!”明恕这一嗓子让萧遇安越发确定,他今天不大对。明恕挺能做家务的,每周回来都是自己洗衣服,但从来不洗床具,大约是嫌太大了,洗着麻烦。今天这么赶着把两张床的都洗了,一定有别的原因。萧遇安又往阳台看了一眼,明恕那张床的被套床单还在盆里排队,最先洗的是卧室的床单。那问题就出在卧室的床单上,其他都是打掩护。明恕眼珠转了几下,耳根泛红。他心里慌着呢,也不知道能不能糊弄过去。萧遇安要是一会儿问他,他就装傻到底,反正现在卧室一屋腊梅味,萧遇安就算聪明过头,也找不到证据。“哥,你不去做饭啊?”明恕说着就往阳台走,洗衣机都开始叫唤了,“我买了翅膀,你给我炒鸡翅膀吧。”萧遇安没立即问他,点了点头,“行。”明恕松一口气,在洗衣机边忙碌时还哼起了歌。在他看来这事儿就算了结了。但是两套床具洗完,晚饭也吃了个十成饱,明恕被叫到卧室灌被子。他小时候最喜欢灌被子,哥哥一说要灌被子,他跑得比谁都快,哥哥灌好一个角,他就捏住,等到四个角都灌好了,就卖命地抖。哥哥说好了别抖了,他都不愿意停。他觉得被子抖起来就像海浪,他向往海边,那里有哥哥的外公,他听了很多和海有关的故事,也想浪花亲吻他的脚丫子。暂时去不了海边,那就抖抖被子。不过这回灌被子灌得忐忑不安的。他总觉得萧遇安已经发现他干的“好事儿”了,叫他进来就是兴师问罪的。萧遇安确实猜到了。这小半年他们彼此都守着某条看不见的线,过得和一般的兄弟没什么差别。但这条线也不是总能守好,他们到底不是真正的兄弟,明恕想当他的男朋友,不仅是嘴上说说,他也不像表现出的那么不为所动。明恕好不好?好,这孩子就是他照着自己的喜好“捏”出来的,所有优点他都知道,所有毛病他也清楚。如果他一定要找一个人来喜欢,没有谁能比得过明恕。别人总有无法和他完全合拍的地方,他不可能站在恋人的角度再去“捏”对方。只有明恕,他根本不用再去“捏”。从某种角度来说,明恕之于他,就是完美的。明恕那些小毛病,则是他能够容忍的缺陷,这些缺陷的存在,让明恕的完美更添生动。但他是为了让明恕成为自己的恋人才“捏”明恕吗?不是。并非血缘关系才是坎,他看着明恕长大,这是比血缘关系更难以跨过的坎。可他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正在被明恕所吸引。紧追着他步伐的明恕有种青年人独有的朝气蓬勃,像朝阳,像烈火。那些目光倾泻在他身上,他忍不住回眸。明恕本身,就是他的喜好,他的审美。朝夕共处,他怎么可能不被明恕吸引?他不再仅仅是明恕的哥哥。他对这个弟弟的关爱已经掺了越来越多的杂质。就像现在,他已经想到明恕在这张床上做了什么,他认为自己应该愤怒,却愤怒不起来。他叫明恕进来,也只是想确认这个事实。可是为什么一定要确认呢?他很少有找不到答案的时候,但这次,在开口之前,他确实没有找到一个理由解释自己的纠缠不放。“洗床单和被套,不是因为今天天气好吧?”他看着明恕忽然瞪大的双眼:“天气再好,太阳也已经落山了。”第76章明恕抓着被角的手僵住。他穿的是纯棉睡衣,衣袖挽到了胳膊肘,此时小臂上的筋因为紧张而绷起来,他自己却没有意识到。萧遇安语气平平,但是他听得出藏在这话里面的意思。但是可笑的是,他明明知道萧遇安问的是什么,第一反应还是装傻。“啊?”他好像很无辜,无辜得自己都快相信了,“哥,你说什么呢?”萧遇安看着明恕的脸颊一点点变红,起初那个对视后,明恕就把视线别开了,眼睑垂着,眉睫的阴影在眼下颤动,给这张俊美得颇具攻击感的脸平添了一份柔软稚气。萧遇安眼神发沉。明恕知道什么样的反应会让他心软,在让他没有办法这件事上,明恕是个天才。但这并非因为重重心机,只是潜移默化里养成的习惯。萧遇安伸出手,将被角从明恕手里拿过来。明恕还拽了一下,不安地瞥了他一眼。耳根更红了。他端详着那一抹红,无端生出一丝冲动——他竟然想碰一碰那耳根,看它到底烫到了什么地步。明恕脚上的拖鞋是新的,上周末回来时才第一次穿,非常厚实的羊绒,是谨澜姐寄来的,一共两双,说是非常保暖。他现在脚板心已经汗湿了,脚趾紧紧蜷缩着。萧遇安忽然将被子往右边挥开,露出下方刚换上的床单。明恕闻到了洗衣粉的清香,还有腊梅的味道,但是它们纠缠在卧室的空气中,却将他烧了起来。他好像闻到了他留下来的气味。但是不应该啊,他已经开窗通风,还拆掉了床具,连腊梅也搬进来了,怎么还会有味道?“床单被套被弄脏了,所以要马上洗。”萧遇安循着明恕的视线看向床单,而后又看向明恕的眼睛,“只洗卧室的,跟哥解释不过去,所以要把客厅的也洗了。是吗?”明恕僵着腰背,像块木头戳在泥地上。不仅仅是因为萧遇安开诚布公,还因为萧遇安以他的角度说的那声哥。他头脑发胀,那些挤不出去的热仿佛都冲到了他头顶,下一瞬,他说出一句让自己和萧遇安都意外的话——“不是哥,不是哥!是萧遇安!”萧遇安一时间没有听懂,但几秒,便在明恕的气急败坏中找到答案。不是跟“哥”解释不过去,是跟“萧遇安”解释不过去。萧遇安失笑。两个称呼都是他,但明恕现在嘴上仍然喊着哥、哥哥,但是在心里,他早就不再是哥。“对不起。”明恕慌忙地转过身,抬手遮住眼睛。刚才那一声把他自己都喊懵了,他就像一只鸵鸟,以为将眼睛捂住了,危险和窘迫也就不复存在。可是这里不是沙地。他也不是真正的鸵鸟。当他听见萧遇安在后面再次喊他的名字时,他就不想当鸵鸟了。他转过去,虚张声势,气势汹汹。萧遇安本是见明恕情绪不对,想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