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6中文 - 耽美小说 - [综传说同人]桃夭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35

分卷阅读135

    ,为了隐患就直接把女鬼撵走,断了她苦等多年的希望。毕竟,这事交到包拯手里,基本就可以承诺查清了。

再说了,名侦探包拯的第一宗案件,毓夙也想瞧个热闹,要是女鬼真的一时冲动……那就到时候再说吧。毓夙灵机一动,觉得到时候他可以顺便练一练清心咒之类的小法术。

包拯劝了一阵,女鬼渐渐松动,毓夙却忽然觉得好像有点不对。他想了想,又看了一圈在场众人,忽然瞧见,武林高手皱着眉头,并且,似乎他一直都在皱眉。

这位疑似展御猫的武林高手难不成也觉得包拯和女鬼这么谈判太危险?要么就是他掌握了什么别人不知道的内幕?毓夙凑过去,伸手拉了拉武林高手的袖子,低声问:“我见兄台一直眉头不开,是有什么烦心事不成?”

武林高手低头看了毓夙一眼,眉心稍稍松开,摇了摇头,又凝目看向包拯,似乎在苦恼犹豫什么,过了片刻,他忽然压低声音对毓夙说:“那所谓红衣女子……我并未看见。”

然后他又侧头看着毓夙,十分严肃地问:“真有那女子么?她正与包兄相谈?”

毓夙有点惊讶。这红衣女鬼已经死了十几年,死的时候怨气戾气很重,之后十几年又没少吃血食、吸收生人的精气,可以说,这女鬼修为还是很够看的。这样一个鬼,她显了形之后,应该是人人都能看见的,怎么武林高手却什么也看不到、听不见?

要么就是,这人天生没有灵窍,所以不论是灵气、鬼气、还是阴气,他都看不见。要么就是,这人是至阳之体,且是童子之身,元阳太足了,屏蔽了所有的阴气,自然就看不见。

武林高手资质挺好,普通习武都能练出来灵气,自然不会是第一种情况。没灵窍的人跟天生灵体一样少见,都是应运而生,出现了就对照一些特别的意义。所以,他只能是第二种了。毓夙顿时有点想问问武林高的生辰八字,还有他出生的时候有没有什么异象。

还没开口,那边包拯和女鬼忽然吵起来了。女鬼本来正叙述当年案情,似乎是包拯对其中一个细节有点疑惑,就提了出来,女鬼顿时不满了,叫道:“那仙枕是我家传之宝,其中神效妙不可言,我怎会记得有差?世间自有神灵,有仙枕遗落凡间,又有什么稀罕!”

第102章丢失的宝贝

毓夙刚才走神了,不知道前情,黄桥小仙自动自觉地凑过来解说:“那女鬼说,谋害她的是她的新婚夫婿,乃是招赘的上门女婿。那女婿是为了她家的一只仙枕才要害她,还害了她全家,那仙枕是神仙遗落的宝贝,睡在上头,能梦入极乐世界。”

点了点头,毓夙接着听包拯跟女鬼据理力争,表示他认为女鬼的丈夫肯定不会只因为一个能让人做梦的枕头就害她全家,必定还有其他原因。女鬼却觉得包拯蔑视了她家传家宝,十分气愤,一再强调仙枕的神奇,把包拯烦得不耐。

这一人一鬼争执不下,旁观的人也觉得挺没劲的。八卦说到了一半,主扒的楼主歪楼,底下跟帖的自然会不满,只不过此时民风含蓄,又都是真身上阵,不好意思说,只能听着。

毓夙就又走神,眼光扫到武林高手。不知他现在是什么感受,看着包拯一个人在演独角戏似的对着空气吵架,估计又诡异又好笑吧。

正想着,毓夙猛然间发觉,他刚才觉得不对的地方,并不是武林高手一直皱眉这么一件小事。他的观察力并不强,怎么会注意到一个不熟悉的人的表情?他刚才想到的分明是——狐狸跟着包拯出去了,怎么现在它却没跟着包拯他们一起回来?狐狸去了哪里?

刚想到狐狸,就听见了狐狸的声音。一声惨叫从远处传来,毓夙心里一惊,连忙蹿出门去,冲着发出声音的方向直奔过去,黄桥小仙缀在他后头,毓夙扭头说:“你回去守着!别跟上来!我自己去瞧瞧就可以了,这里还没有能伤得了我的人!”

也不管黄桥小仙到底回去了没有,毓夙只管往前去。出了那鬼屋,毓夙就架起了云,速度这就一下提升上来了,眨眼间就到了狐狸发出惨叫声的地方。

可那地方却空无一人,毓夙降落在地上,四下瞧瞧,也没有打斗的痕迹,也没有血迹,只有残存的阵法,看痕迹,阵法是刚刚被破坏掉的,看来之前有人在这里破阵。

是狐狸在破阵吗?它破了阵又叫什么?还是说,它被阵法传送走了?

毓夙小心翼翼地踏入残阵的范围之中,这阵法被破坏得很彻底,威力基本上荡然无存,也不必担心被阵法困住或者伤害。而这个阵法不算特别高级,但也决不是低级的三才阵、四象阵之类烂大街卖阵盘的阵法,破解起来还有点难度,估计狐狸没那个水平。

那……难道是有过路的高人在这里破阵,狐狸窥视人家,被人家发现了,所以抓走?

但这附近也没有打斗的痕迹,难道这高人已经高到一招秒杀狐狸的地步了?

毓夙有点担心了。狐狸就算没什么大本事,却也是修行正道,多年磨练,历经天劫才成就的道行,如果去登记一下,最少也是地境初阶,说不定还能到地境中阶。这样的修为,除非是天境高手,才能对它构成压制性的优势。而要秒杀狐狸,那就起码得是毓夙这种程度的修为,还不能像毓夙这样空有道行,法术手段也得给力才行。

而且,就算能拿下狐狸,谁会那么蛮不讲理,直接见了就出手,连个解释的机会都不给呀。毕竟狐狸不是普通的狐精,而是正儿八经已经成仙了狐妖,总有几分面子吧。

非人类的修行者,走正道的一般修行艰难,但成就稳固,日后能得证正果,这样的是“妖怪”;而走歪门邪道的“精怪”,或许一两百年就足够化作人形,但这辈子也止步于此。像狐狸这样的,哪怕它还没成仙,只是个妖,也是有些地位的。娲皇圣人就是妖族出身,谁敢因为“妖”这个字鄙视妖修,千万别给那位小心眼爱面子的娘娘知道。

更何况,狐狸现在已经渡过天劫,虽然没登记,也算是修行大成,得了正果,以后就算不去天庭,在凡间做散仙,也是很有脸的,连福德正神和阴司冥官都要叫一声“上仙”,普通的修行者,就算打得过狐狸,也不会冒天下之大不韪去谋害一个正儿八经的散仙。

又瞧了一圈,地上没有血迹,也没有毛发,看来狐狸就算是落到了别人手里,也是毫发无损地落到了别人手里,毓夙暂时放下了心。只是活不见狐狸,死不见死狐狸,这算是怎么回事?总还得找到点线索,起码得对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