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6中文 - 耽美小说 - 穿越之逮个将军回家种田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85

分卷阅读85

    “王爷。”十三紧张地唤了一声。

这会儿离征已经冷静下来了,他其实知道十三与林园之间是清白的,毕竟平日里林园是什么样的人他明白,就算给他一万个胆子,他也绝对不敢给自己戴绿帽子,而十三就更不可能背叛自己了,只是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就像年少轻狂的自己一样,看上了,眼中便再容不下其他,哪怕从一开始,便注定是孽缘。

于是,想清楚的离征说:“十三啊,你在本王身边多少年了?”

“回王爷,不多不少,整十年。”

“原来已经有十年了么?”离征若有所思,“这十年,你为我出生入死,几度游走在生死边缘,却从不要求什么,幸苦你了。”

十三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意思,依然恭敬道:“这些都是属下该做的,王爷待我们极好,十三该死,有负王爷的厚待。”

“唉,罢了,也是你们运气,本王如今的性子已经收敛了许多,若是以往,本王一定会让你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十三惊讶:“王爷!”

“影五听令!”

老五赶忙道:“是,属下听令!”

“影十三为护主以身挡剑,终将刺客斩于剑下,然其伤势过重,不治而亡。念其忠勇,护主有功,便,厚葬了吧!至于青竹,便依将军夫郎所言,交给官府处置吧。”

十三和林园大喜过望:“谢王爷成全!”

离征摆手:“老五,带下去吧!”

“是!”

见十三和林园心甘情愿地跟着影五离去,吴子语淡淡地说道:“如今生还能相见,希望你们还和今日一般情比金坚。流放之地的日子一定不好过,要知道,苦难也是爱情的敌人。”

十三微笑回答:“谢公子告诫,我们会好好的。”

吴子语挑眉:“但愿如此。”

沉默许久的林园忽然开口:“瑞子哥,看在我们同宗同族的份上,能不能替我照看照看我的父母?我知道我没有资格提这个要求,但是我没有办法,只能厚着脸皮求求你和吴哥儿了。”

林瑞道:“他们已经搬离林家村了。”

林园红了眼框:“是我连累了他们。”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是啊!早知如此,又何必当初?吴哥儿,瑞子哥,对不起。”林园边说边朝着他们深深鞠了一躬。

影五把十三和林园带走后,时间又沉寂了下来,彷佛刚刚的一切从未发生。

“呵,曾几何时,王爷居然变得这般通情达理,连绿帽子都可以容忍了?。”吴子语调笑着打破沉寂,“不过,王爷,现在你可以解释解释‘迎子宴’的问题了吧?”

离征笑了笑,答非所问道:“阿语啊,你说这情之一字,到底是何物?居然让人有了跨越生死的能力。”

吴子语讽刺道:“是我听错了吗?世人眼中专情的七王爷居然问我情为何物?”

离征不理他,自顾自地从怀里掏出来一个玉坠。玉坠呈水滴形,晶莹剔透,颜色由浅到深,依次从浅蓝过度到深蓝,在阳光的照射下,发出幽幽蓝光,煞是好看。

离征把坠子递给吴子语,说道:“阿语可识得此物?”

吴子语紧皱眉头,仔细看了又看,觉得这东西有些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却实在想不起来了。正要摇头表示不知时,突然发现,玉坠中居然浮现出一个字。

“柳?”吴子语疑惑出声。

林瑞没有听清,问他:“阿语你说什么?”

“啊!”吴子语脑海中突然灵光一闪,恍然大悟道:“是我阿爹在哥哥十三岁生辰那天送他的玉坠,不是早就丢了吗?怎么在你这里?”

离征闻言,苦笑道:“果然如此。是我负了子柳。”

“呵,离征,你到底什么意思?我才不信你居然会有对不起我哥哥的想法。”

“阿语,不管你信不信,终究是我对不起子柳。”

吴子语感觉听了一个天大的笑话一样,哈哈大笑了几声,才又咄咄逼人道:“你不是觉得是我哥哥害死了你的青梅竹马吗?不是觉得是我哥哥用计抢了你挚爱的王妃之位吗?你辱他骂冷落他,让他被王府里的人欺凌,不就是为了替心中的白月光报仇吗?他死了不正和你的意吗?反而如今他早就化为黄土一抔,坟头草都不知有几许长了,你居然会良心发现,觉得对不起吴子柳这个人了?你开什么国际玩笑!”

听了吴子语这一番毫不留情地指责,离征彷佛被抽空了力气一般,虚弱的靠在轮椅上,抬头望着天空,双眼恍惚,嘴角微动,似是回答吴子语的追问,又像是自言自语一般,用缓慢的语气,将一段阴差阳错的故事娓娓道来。

☆、第六十一章差错

二月二,龙抬头,三月三,生轩辕。三月初三,不仅是纪念黄帝轩辕氏的诞辰之日,更是踏青交友、寻找有缘人的好日子。

三月又称桃月,因为三月是桃花盛开的大好时节。桃花树态优美,枝干扶疏,花朵丰腴,色彩艳丽,为早春重要的观赏花类。不仅如此,桃花还是有名的姻缘花,如果说一个人撞了桃花运,那么就意外着这个人的姻缘到了。

又能同友人观赏,又能寻有缘人,这一点和上巳节的目的一样,那么把三月初三的上巳节定在桃花盛开的地方,合情合理。

京城有一处很有名的赏桃圣地,名字很普通,叫南庄,出自古诗题名中。

我们都知道,此诗出自唐朝诗人崔护之手,“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这首诗以桃花喻少女门面含羞的娇俏之美,更以桃花寄相思之意、爱慕之情。我们也知道这个时空没有唐朝,更没有少女,但是这些并不能阻碍这首诗的出现,谁说“人面”只能是少女呢?

离征便是在这南庄之中,遇见了他的“人面”。

这时的离征,刚刚过完十四岁的生辰,正是少年得意的好年纪。他生在皇家,身份尊贵,又是皇帝幺子,深得圣心,因此养成了嚣张跋扈、目中无人的性格。尽管如此,他依然是那个高高在上的皇子,年龄虽小,气势如虹,再加上皇家时代积累的美人基因,注定会颠倒众生,吴子柳算一个,霍茗又是一个。

“爷,这南庄果然名不虚传。”离征的贴身小斯四处张望,一边说一边向前走,根本没注意到前面的离征已经停下脚步,然后就直直的撞上去了。

小斯捂着头,头都不敢抬,赶紧跪下磕头求饶:“哎呦!啊!爷,奴才该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