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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舅舅就不会那么早去世了。“还不错,亲爱的舅舅。”我微笑着告诉他。其实有点糟糕,我心想。但没必要告诉舅舅了,与其让他和我一起担心,还不如告诉他最好的消息,我已经带给他太多的麻烦,这是现在我唯一能做到的事情。“林恩,还真是好久不见啊。”卡森子爵带着他标准的笑容走过来,轻浮中夹杂着傲慢。常年的封闭生活让我变得十分敏感,比机灵的仆人更善于察言观色。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个优点,贵族通常是高傲的,不会在乎其他人的想法,但这种老鼠一样的品质真的帮了我很多次。比如现在,我可以清楚地感觉到卡森子爵表面上风轻云淡的笑容和刚才面试时有很大不同,他好像有些紧张。“我见过你了,卡森,只是当时你好像很忙。”舅舅的回答一如既往的温和。“是为了这个孩子,叫莱恩吗?我记得你的妻子去世时没有生育男孩,你没有再婚。所以,他是私生子吧。”“够了卡森,如果你一定只能这样和我说话,那我们没有必要继续交谈了。”舅舅难得的真的生气了,虽然我的确是,从某种意义上的私生子,舅舅也绝不会承认这一点的,他绝不想让mama沾上污点,家人是他的底线。“好了,林恩,我很抱歉,但是别这么激动,我们找个地方好好聊聊好吗?说真的,我一直很想你。”子爵说。“莱恩今天很累了,他需要休息,我们可以改日再约。”舅舅说。“你还真是关心他啊,好吧,我的住所离这不远,我们可以去那里,怎么样?拜托,来吧,总比旅社要好得多。”“谢谢,但是不用了,莱恩还很小,我不希望他看到什么不太合适的画面。”“林恩,你知道我的,我从来不会在家里胡闹的,而且就算是为了这个小孩,我们也有很多可以谈的地方对吧?”舅舅最后接受提议,我的体力不足以支持我回到旅站,而且,大概他从内心来说也想念着卡森子爵,他们曾经形影不离。我一直都不知道那天他们说了什么,他们谈了很久,并且不准其他人进去,尤其是我。大人总是以为,小孩子是不会明白他们在想什么的。所以我只好在房间里休息,虽然我并没有很累。睡不着后我开始在屋子里闲逛,除了会客厅,其他的地方我都可以自由出入,也许是因为我是小孩吧,就没有人太关注我的行为。开始我一直怀疑子爵到底是不是带我们走到他的住所,就他的身份而言,这里真的有些过于简陋了。没有传闻中美艳的交际花进进出出,甚至都没有太多的仆人,装修也没有高等贵族的金碧辉煌。仔细看看,就不得不说子爵的品味真的很高。壁橱里都是精致的瓷器,而且是从东方那个叫中国的地方订制的。地毯是最细腻的纯白色羊毛制成,冬天即使光着脚也不会觉得寒冷。壁纸的花纹很简单,但绝对是高明的工匠亲手画上去的。在这个大部分商品都可以批量生产的时代,会保持自然风格的人寥寥可数。即使是老牌贵族,一般也是在举办宴会时才拿出一点手工的东西做做样子,显示身价。子爵完全不像是会住在这种地方的人,如果非要在我认识的人中找出一个符合这算房子气息的主人,我一定会选择舅舅,简直就是他理想的住所。书房是最用心的地方,书柜上的书看着很陈旧了,可数量庞大,种类齐全,简直是小型图书馆。百无聊赖的我看着书目,都是一些大部头的巨作,虽然都是很不错的书籍,但实在不适合作为消遣。忽然,在最后一排架子最不起眼的角落里,我看到一本很特别的书,从封面上看比较普通,可作者是子爵自己。我从来没听说过子爵写过什么书,很明显他不是那种可以研究学问的人。更奇怪的是封面上的字迹是我的,怎么回事?里面的内容引起了我极大的好奇。翻开书后更加奇怪了,居然都是我的画像,从小到大,笔调从稚嫩到成熟。很明显,都是子爵画的,专属的家族徽章不是谁都可以用的。为什么,我隐隐约约觉得,一定有什么地方弄错了。小孩子的体力果然还是太差,当我想不通这个问题时,自然的,用了一种最简单的方法——迷迷糊糊地睡熟了。醒来时,我已经在睡在客房的大床上,身上是舒服的羽毛被,软软绵绵的,舒服极了,真希望就这么一直睡下去。当然,事实上这是绝不可能的,一睁开眼我就看到舅舅抱着我正快速走向马车。舅舅和子爵从客厅出来时表情都很复杂,舅舅似乎很激动,以至于在午夜时分,他还坚持要带我回旅店。总之,今天的一切,都让我感觉十分的莫名其妙。“为什么啊,舅舅,现在已经这么晚了。”我睡眼朦胧的问舅舅。“莱恩,抱歉,吵醒你了,我现在无法解释,先离开这里好吗?”舅舅像是在逃避什么危险一样,急忙把我放上马车。“莱恩”,卡森子爵说“你想要机会吗?好啊,我给你,但愿你的舅舅也会给我同样的答复。”他意味不明的笑笑,仅就那一瞬,居然让我想起了赛巴斯。“卡森,不要说了,这不是一件事。而且,我说过不可能。”舅舅说。答复,什么意思。经冷风一吹,我清醒了不少。想起刚刚做的一个梦,关于赛巴斯,梦里的他不是令人恐惧的,倒显得有些脆弱和绝望。还小的时候,我经常会听到仆人间的议论,他们总是知道很多主人都不明白的故事。赛巴斯和舅妈之间的纠葛,是其中最受欢迎的话题。第4章选择赛巴斯曾是一个孤儿,也有人说他其实是私生子。总之他被利普先生带回去抚养,地位比当时的哈利,利普先生的大儿子还要高,舅妈作为利普先生的小女儿,和赛巴斯是青梅竹马的恋人,他们就像天生一对,不可拆散。利普先生早逝后,赛巴斯受到来自哈里的打压和折磨,变得狼狈不堪,不久以后,舅舅读完大学,回到家乡,并爱上了舅妈。出乎所有人意料,舅妈出于利益考虑,选择了舅舅。就在她结婚前一天,赛巴斯离开了庄园,不知去向。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做了什么,但他回来时就成了一个富豪。后来的事情就很清楚了,赛巴斯回来根本就是为了复仇,他诱惑mama,带她私奔,舅妈受了刺激,在生完表姐后早早逝去......隐隐约约,我总觉得赛巴斯和卡森有一些共同的地方,只是实在想不起来了,可我忽然明白了另一个问题。我的字是mama教的,mama和舅舅因为一起学习,他们的字迹几乎是一样的。以前mama总说我和舅舅很像